第二十九章 焚书坑儒2(1 / 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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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中记载:“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。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敢有藏诗、书、百家语者,悉诣守、尉杂烧之。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。以古非今者族。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。令下三十日不烧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。”

从中我们可以看到,焚书焚的主要有三类:非秦国的史官记载的史书,儒家的《尚书》、《诗经》以及百家语。可是前面还有一句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