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事物的分类,各家有各家的办法。但大不了,是从类别和性质来分的。从类别分,主要是将表现形式归类。从性质分,主要是指它对人的作用来区别。 儒家思想中,《大学》一章,讲格物致知。那么,格物的格,就有区别的意思,也有分类的意思。将事物归纳起来分别归类,就得到相对普遍性的知识。知识的获得是归纳的,知识的运用是演绎的。 我也曾经怀疑过,古人这种粗糙的认识方法,是否得到的知道不够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