演艺圈追名逐利,诱惑太多,当红偶像无一例外都是火药桶,无论曾经的东家是否有知遇之恩,他们说解约就解约,说翻脸就翻脸,人情在这个圈子里一文不值,所以合约里的限制条款非常有必要。 原时空这一批香江艺人,在1988年,他们的个人身价罕有超过一千万港币者,陈维云的出现让他们一个个富的流油,即使亿万富豪也大有人在,不止腰包丰厚,知名度与影响力也远远超过原时空,但他们对陈维云的感激又有多少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