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毙在贾家被抄家之前。 迎春也十分悲惨,判词里便写得明明白白:“子系中山狼,得志便猖狂。 金闺花柳质,一载赴黄粱。” 所谓的“中山狼”,名叫孙绍祖,迎春在原著中的第七十九回嫁给了此人,然后每天遭受毒打,最终只嫁去了一载,便赴了黄粱。 而迎春之所以会嫁给此等恶徒,完全是因为贾赦欠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,偿还不上,便拿了她这位公侯小姐抵偿!又是贾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