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了袁达的提议,同意了袁达注资他的这间餐厅,并且以获取绝对优势的股权而成为大股东。 只不过说是注资,但实际上却与收购并沒有多大的区别,因为袁达许诺直接投资二十万收购的潘红兵的餐厅,至于后续对于餐厅的其他投入,并不计算在内。 二十万收购,那么为什么还会说是注资呢,那是因为袁达并沒有完全取得餐厅的百分之百的股权,而是将其中百分之十的股权利益赠给了潘红兵。 也就是说,潘红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