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qg34 洛阳,袁宅。 “天子设异能署,管理天下异能士。人数过十的异能组织,必须往各州异能分署报备,并依据人数交纳一定的钱物。” “非如此,即被视作‘非法私社’。” “另,天子有意收取‘异能赋’。凡[异能者]之数过十的里邑、过千的县城,皆须上交赋税于国库。” …… “宗亲刘焉刘君朗,于前日向天子建言,‘刺史太守,货赂为官、割剥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