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放荡不羁的类型,确实讨人喜欢。” 她的话将安初夏带入了七年前那个青春懵懂的岁月,那个时候她才刚刚大一,趁着放假去旅行,没想到恰好就遇见了让她多巴胺疯狂分泌的男人。 晨风是那样的迷人帅气,简直就是撕漫男,那样的放荡不羁,无拘无束,充满了阳光朝气,还有满满的艺术气息,完美的符合她对另一半的所有想象。 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,确实可以称之为一见钟情。 他们一块爬山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