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 分家(3 / 20)

下分产协约,由:易中海,刘海忠,作为见证人,阎埠贵为书写人。

一:周德明、马桂红今后随次子:周文信一同生活。

二:现住平房间,归次子:周文信所有,长子:周文忠,居住至岁后搬出周家。也可提前搬离。长女:周文秀,婚后搬出家庭,随丈夫居住。

三:家中一切应有之物,如:衣柜、木床、存款………归:户主周德明所有,长子:周文忠自愿放弃所有财产。

四:长子:周文忠,共分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