昏暗,我们被血色和死状所骇,无心思细究。” 宋怀瑾道:“这正是凶手的目的!先让大家觉得害怕,而后忽略细节。” 戚浔道:“屋内并无血液溅射的痕迹,且若是分尸,再好的刀法也该会在尸体身下之地留有痕迹,可这屋子地砖上却干干净净,足以证明此处并非分尸之所。” 宋怀瑾又有了新的疑窦,“所以凶手先杀人,再分尸,而后带着肢解的尸体回了屋子?且不说凶手如何带肢解的尸体回屋,他若想做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