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十四,汪家一干人等因为圣旨而被锦衣卫的人带进了诏狱之中。随之,案子也被移交到了锦衣卫的手中,案子的控制权再次回到了阉党的手上。 两日之后,一份供状就被锦衣卫的人交到了刑部,上面满是汪家一干人等认罪的文字。他们不但承认了自己曾在歙县城外的劫杀,以及因为不满而闯进了县衙之中,而且就连汪家这些年来在歙县的横行不法,嚣张跋扈也直认不讳。所以当这份供状公之于众之后,汪文言也被人捉进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