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大苹果城(3 / 13)

生活了5年的约翰-斯塔克斯就给他介绍了一栋公寓。

“3000美刀一个月?这实在太贵了!”

站在名为TheWestpotr的公寓楼下,李佑无奈的摊手,一年3万6千美刀,他真的肉疼!

“年轻人得学会享受生活,带妞回家,也得有个好住处,这里是纽约,你得适应这样的环境!”

穿着花衬衫,带着墨镜的约翰-斯塔克斯一副休闲打扮,此时正在给李佑讲这栋公寓的好处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