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拘留所待了两个月,鉴于初犯,态度良好,又主动赔偿损失,再有家人多方奔走,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,也就没有判刑,这在当下比较宽松的法治环境下很正常。 这次混入连城公寓,最多就是个非法闯入,还是个未遂;鉴于连城公寓也不是什么重要的禁地,非法闯入实际也是不能成立的。 毕竟,他还没闯进某个私人空间;工具没有做桉的意图,也没有什么可疑的物品,看起来很不正常,但细究之下又很正常,这种事本来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