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下午完全改变了我的想法。珍十岁,而我上个星期刚满十三岁。我们当时在购物中心,刚下了公共汽车,四处看看商店,随便逛逛。我当时不明白为什么珍没有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去;我是在几年后才发现她的衣服循环使用习惯的。妈妈贿赂我去看我妹妹,答应那个周末带我去看电影。我只需要照看珍几个小时,确保她没有迷路或遇到麻烦,然后再坐公交车把她送回家。我不打算拒绝,于是我领着珍逛了一家又一家商店,不耐烦地在商店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