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皇帝外,任何人,都无权剥夺孩童生命,哪怕是亲生父母都不可杀害,虐待孩童,尤其不可丢弃女婴,否则按杀人罪论处。”
“诏曰,朝廷严禁私斗,鼓励参军,将原有二十级军功等级改为二十四级,根据战功大小逐级提升。若在战场上伤残不治者,可退役回家,每月军饷照发,战死者,国家奉养其家人终身,子女受县衙重点培养。”
“政令所到之处,望朕之子民10日之内前往官衙登记户籍,不得有误,如有徇私
第8章:于巴蜀之地重建基业(2 / 12)
除皇帝外,任何人,都无权剥夺孩童生命,哪怕是亲生父母都不可杀害,虐待孩童,尤其不可丢弃女婴,否则按杀人罪论处。”
“诏曰,朝廷严禁私斗,鼓励参军,将原有二十级军功等级改为二十四级,根据战功大小逐级提升。若在战场上伤残不治者,可退役回家,每月军饷照发,战死者,国家奉养其家人终身,子女受县衙重点培养。”
“政令所到之处,望朕之子民10日之内前往官衙登记户籍,不得有误,如有徇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