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理解的一桩抢劫杀人案,凶手仅“获利”几十元罢了。 这些凶手当然都是些丧心病狂之徒,但也并不是说他们就能无脑到为了几十几百块钱杀人,只不过犯罪过程被撞破了,或者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有暴露风险,为了逃避惩罚,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犯下更大的罪责。 其中当然也有“头脑发热”或“一时冲动”之类的主客观原因在,但这些原因同样并非他们犯罪的理由。 点头后,松哥又问:“那么,上一个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