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面记载的是发生在南安县的一起文物走私案,其中的主犯的名字正是戴小林,他当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案子正好也是关北镇派出所办的,主办人名叫赵刚。 洛霞从卷宗里面拿着出一张黑白照片,照片上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光头男人,齐胸的一只手上拿着一张纸,上面写着“戴小林”三个字。 男人虽然剃着光头,并且神情严峻,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长得很英俊的男人,只是一只眼睛看上去有点不对劲,好像得了白内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