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伯手里续期还相对好办些呢。如今碰到白钰,这小子不主动找麻烦已经谢天谢地,哪里肯放过这等寒碜屠家的良机? 当时屠家在协议里故意使了个花招,藏在里面有个条款是“期满前三个月内主管部门未发出重新商谈、签订协议通知,则视为无异议续期,双方按本协议规定条款继续履行权利义务”。 三十年前那点使用费放到现在算什么啊,何况主管部门已经参照最低标准计算。签协议时相关市领导还一脸谄谀地说等到期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