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市长办公会应有合理的管理机制,事先得到常委会授权,事中经过常委会批准,事后由常委会进行确认,这一点规章制度里都有,应该没有异议吧?” 向来慢言慢语的魏玉树也放了一炮:“詹书计休养期间常委会平均一个月才开一次,市长办公会一周开一到两次……就算没有权限外需要报经常委会讨论的议题,作为***常委咱们总有知情权吧?很可惜,从正府那边决定开发牡丹谷来看权限内的项目都没上报,那还需要常委会干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