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《边疆知青1》(我一个大男人不去,难道让...)(1 / 35)

支边批准书:

楼岚同志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,要求去边疆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,现经研究同意,特此批准。

落款是泰安市人民委员会。

鲜亮的红戳似乎还没干透,闪烁着些许水光。

楼岚弹了一下条子边沿,没再等一起来的同伴,将军绿的外套往肩膀上一甩,单手插着裤兜,摇摇晃晃地往回走。

这里是1972年的京城,大街上一片欣欣向荣,回家的路上还碰到了敲锣打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