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六章 节节高(1 / 14)

贬谪罪官在被抄家前,将家财散尽。无论是捐出去办善事,还是挥霍一空,都是有罪的。

常风押着尚铭回到了他的外宅,随后将状况禀报给了北镇抚使孙栾。

随后孙栾报给朱骥,朱骥报给监管厂、卫的怀恩,怀恩又报给了弘治帝。

乾清宫大殿内。

弘治帝听完了怀恩的禀报,说:“在香山下的义学前,给尚铭立一块碑。碑上刻两个字。”

“一个‘罪’字,一个‘善’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