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朋友,让一下。” 正当我看到粉色贴纸心神颤抖的弯腰欲捡起时,突然有只军靴赫然踩到其上,可以看的出它的主人体型稳健,声如洪钟。 我皱眉缓缓抬头,只见一位三十余岁的男子虎目剑眉,面容冷峻,古铜色的皮肤棱角分明,腰板挺得笔直,穿着一身迷彩服,看起来英姿飒爽,傲然挺立。 是个当兵的。 我对军人一向有极高的赞扬,在我看来军人才是真正保家卫国的勇士,我们警察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