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姒脚步顿住,随后转过身,入眼的便是一个一身蓝色锦服的年轻男子,丰神俊朗,这面容不可多得。只是,从头上至脚下都泛着那么一股痞气。说是痞气,却比之市井流氓强上百倍,但也绝不能与文雅搭边。 瞧见了明姒,他有那么一瞬间诧异,随后笑着转头看向那十几个喝多了的下人仆役,“你们啊,难怪人家夫人说你们是疯狗。瞧瞧你们的样子,我雇佣你们就是为了让你们耍威风的?今日我高兴,赐你们酒肉吃喝个痛快,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