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), 幸运的是,被告律师说的并不正确。布鲁克林很快做出裁定。 “反对无效。” “论坛评论留言即社交平台动态虽然其着作权归属作者本身,但原告方引用其留言与动态内容的目的并非用于商业活动,没有利用此进行牟利性行为。故本项补充证据来源不违法。”说完这些,布鲁克林笑了笑,伸手在旁听席的媒体人中指了一圈儿道 “不过我倒是希望它是违法的。” “因为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