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小组的其他员工出庭作证,为爱德华·诺顿不具备侵犯奥维斯做证明。 一方是结合物证进行讲述,一方是人证直接讲述,本质上就存在着巨大的差距。 当布鲁克林宣布休庭时,杰森·布尔通过耳机得到了最新结果。他们忙碌一天,只赢得了三位陪审员。 回到公司经过分析后发现,陪审团虽然觉得被告方买通证人这一手段十分恶劣,同样很讨厌被告,但他们自认定犯罪事实这件事上始终保持着理智,他们更倾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