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4章、大事不妙(1 / 2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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桉件进入举证质证环节。在杰森的授意下,特朗科起身道

“法官阁下,我方申请1号证人,雷蒙德·纽曼,奥维斯·德席尔瓦·贝拉斯克斯回德克萨斯时与他乘坐的是同一辆车,两人在车上有过交流,他可以证明奥维斯究竟有没有遭受到侵犯。”这个申请没什么问题,合法合规。

雷蒙德·纽曼被列在原告方提交的举证清单最上方,序号01,被告方没有对此提出过质疑。

雷蒙德·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