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老四的表现很满意,不愧是商界的一棵奇葩。与内府签的契约有太多的漏洞,连我这个外行都能看的明白。不知道老四是故意这么干的,还是这年代商业概念还没完善的原因,再次审阅合同时候,陈家作为供应商的条款一板一眼滴水不漏,可作为乙方内府的条款却门户大开,破绽百出。 能想像来。皇家啊,权势遮天,自认为有了这顶大帽子,只要大帐上有利润,显得大度无比,居高临下的姿态则丧失了生意上应有的警觉性,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