叫“华人同盟会”的半政府组织,简称为“同盟会”。各华人团体应加入同盟会,获得同盟会的保护。 同盟会收取各公司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作为经费,职责包括但不限于: 军事保护各华人团体,提供公共教育、公共医疗等基础服务,与荷兰东印度公司、白人布鲁克王朝、万那土著交涉,发行货币,统一金价,保护贸易,打破东印度公司经济封锁…… 换言之,同盟会将成为华人的“总督府”,保护婆罗洲的华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