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和人选确定后,又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若干,最为主要的是颁布新军纪七斩。即: 不服将令者,斩; 骚扰地方者,斩; 奸污民女者,斩; 妄杀百姓者,斩; 残害同袍者,斩; 谎报军情者,斩; 依大汉军纪当斩者,斩。 ...... 怀英为了收买人心,又把土垣大营核准的战功、赏钱按照三七分,进行了封赏。 郑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