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迟的三千六百刀是要分足足三天剐完,为的就是让受刑者饱尝刑法之残忍,让其他人畏惧于刑法之酷烈。所以,这项极刑在明朝一般只有十恶不赦中的谋反、恶逆、不道三罪适用。 明朝历史上有两个人被详细记录过受刑的刀数。其一便是大太监刘瑾,其权阉之名自不待提。而另一个则是个叫做郑鄤的文官,是天启二年的进士出身,曾上疏弹劾过阉党,也曾入过《东林点将录》,被阉党冠之以地异星白面郎君的绰号。后来因为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