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贷时限三个月,月利三分,以三个月为一个计利时限,每三个月一清账。 长期贷是半年起步,在这半年内无论何时将借贷的银资还回泰和商行,都是以月利二分来收取六个月的利钱,超过半年在九个月之内,则以月利二分收取九个月的利钱,以此类推至借贷期满一年。 满一年后,必须将本年利钱返还泰和商行,若是未能按期将利钱返还泰和商行,将被追还本金与所计利钱。 而短期贷是三个月之内必须连本带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