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都想不到岳不群竟然大大方方的认下了责任,而且这事与他本无多大干系。 只能算他识人不明,而且他也遭到了于洋的刺杀,算起来他也是受害者。 可…… “正如我之前所说功过不相抵,我识人不明,引南诏新法之中的罪罚,我引荐于洋为拜月教执事,使之祸乱南诏,我也将受罚,我将自罚罪刑,罚我三千两白银以充国库,但因我手中并无三千两白银,我将以工代罚,服徭役三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