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震惊的陈建斌(3 / 12)

立即开始解释。

“陈队,案发现场死者位男性,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,目测身高一米七四,案发现场的桌面、墙面还有沙发上共有三十六处刀痕,根据刀痕的形状判断,其中二十刀是死者手持水果刀劈砍留下的,剩余十六刀是凶手使用死者脚边的尖刀劈砍留下的。”

“这些劈砍痕迹的高度大概一致,由此可推断凶手的臂长和身高与死者相仿,加上尖刀留下的劈砍痕迹明显比水果刀的要深,再加上死者颈部的刺穿伤干净利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