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位,我回来了(1 / 5)

别的也不敢说,问也不要问,非要,就是不可名状。

我以为乌贼大,辰东大写的是而已,现在看来这就是一本日记啊!!!诡异,不详,不可名状,是存在的,我一不小心就撞个头破血流,车又翻了。

连人带车一起掉进河里,还好我的编辑大大连夜打捞,给我捞回来了。

下面我用的方式,阐述一下事件。

王觉注视着前方的诡异身影,二话不说拿起手机呼叫着朽木。

“喂,朽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