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,人倒很会享乐,有一帮爱玩爱闹的酒肉兄弟,大半夜泡酒吧是常有的事。彼此走得近了,他也慷慨带她进他的圈子,认识他的朋友。酒吧,画展,餐厅,度假村,马场,不管什么地方,都带她玩一番。有一些她不喜欢的地方,竟也能够心平气和的试着去理解。 最初的时候,她坐在远处静静地望着他跟朋友一起跳舞,抽烟喝酒,心里很不是滋味。 她读他的文字,素雅意味的痕迹很深,知道他骨子里是厌恶这种形态的生活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