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关系,彼此之间是单纯的利益关系,也没必要因为和公司签了合同,还要去讨好老板的女朋友吧,试问,你们在公司上班看老板的脸色之后,还会去特意讨好老板的女朋友吗?有必要吗?” “再说了,也只是女朋友而已,又不是公司的老板娘,如果是老板娘,那又是另一回事儿了。” 那叔这微博一发出来,又招来了不少的网友。 有赞同这条微博的,也有反对这条微博的,微博底下吵成一团,热闹得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