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二章 农业变革(2 / 13)

术等;

3、国各州县开垦荒地,设置试验田;

4、国大力推广曲辕犁和高筒水车的使用和普及;

5、兴修水利,国有农田的地方必须挖通沟渠,引渠到田,官府带头,动员农民配合;

6、地主地租不得超过粮食总产量50%,违反者或阳奉阴违者抄家充公;

7、免征一年农民税收,农民税收定为粮食总产量10%;

8、公务接待标准定为四菜一汤,不得超量,违反者罚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