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后,杭州臬司衙门前一位村妇,击鼓鸣冤,声称给太平军提供军火之事是她一人所为,与刘家无关。 在公堂之上,洪英跪在那里,道:大人,刘镛一案,实是冤案,为堵王军火,那是民女一人所为。民女知罪,一人做事一人当。事出之前,民妇已被刘镛休弃,所以此案与刘家无关。 臬台大人又问道:你可知,你这该当何罪? 洪英毫不畏惧地道:民女明白,那是死罪。 臬台大人又大声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