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算是个老书虫,很明白娱乐文这种题材再写也是没有多少前途的,移动端忽略不计,周边为零,还随时可能接到现实中某些大能的律师函什么的,分分钟封书啊。之所以还是开了,只是因为刚好这段时间对娱乐文最感兴趣,本来就是懒人,如果连兴趣都没有,就更别提坚持了。 记得年前的时候,看到一句话,好像是人无痴不可与交,以其无真情也;人无癖不可与交,以其无真气也,不知道是谁说的了,只是看过之后心里有点难受,因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