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同样是有色人种,因此对陈康杰是抱有同情的,她从亲眼见到陈康杰开始,就不相信他会干那事,所以他是支持的态度,况且他们一家连同他的丈夫都蛮喜欢陈康杰,反正他与约翰.贝克不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,她能独立做决定。 “约翰.贝克先生,我希望你明白,我们的目的是什么,如果你本身就希望long在里面多呆很久,那你可以告诉我,为了营救出long,我们已经给你们事务所支付了180万美元的律师费,并且根据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