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张设计精美的名片。 王越伦。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。 陈柯弯起嘴唇,一脸讽刺。 律师? 呵。 就跟他一样,王越伦也是在那次事件后,才想要去当律师的。 已经不太记得当初杀人碎尸时的感受了。 但,杀了人呀,居然不用偿命,赔点钱就行了,连坐牢都不用,进少管所都不用,只是因为一个规定,未到十四岁,无民事行为能力。 简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