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藏在公司背后的一员,不可能像你说的这样有自由选择跟其他人合作的机会。也永远不可能有我自己的品牌,我好好的一个设计师,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别人的打工仔。” “所以我宁可选择婉琪给我的三千万年薪,至少她是我的朋友,我不在乎这个钱也要帮她。但是你要知道洛美也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品牌,在同样级别的公司当中,没有人敢于像婉琪这样大手笔花三千万年薪去请一个设计师回来,包括她当初给了我这个价位,还是力排众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