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礼制袭于两汉,天子大婚当依六礼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徵、请期、亲迎。 昔太康年间,有司奏请,“天子大婚,纳徵当用玄纁束帛,加珪,马二驷。” 天子允其所请,自此改旧制,纳徵采用新礼。余下五礼仍依古制,用白雁、白羊各一头,酒米各十二斛。 司马曜大婚,有司官员合议,其后奏请,当行五雁六礼,即纳徵羊一头,玄纁束帛三匹。另增绛、绢、兽皮数目不一。此外,需加钱二百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