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如盖了几百所的小学,突然有天拿出五千万给自己的母亲买一艘豪华游艇,就有人说有那些钱怎么不继续去盖学校。 钱是人家的,想怎么用,不是以个人为意愿吗? 愿意做善事是好意。 私人财产,还是合法所得,想要拿去吃喝买东西,碍谁什么事了? 去将曾经的善心当成了强迫式必须做的事情,不做就是坏人了? 这特么是什么理论! 什么思想! 特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