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章 禁足(2 / 14)

所谓醒悟与否的评判人是谁,标准又到底是什么。

在降罪的圣旨上,还罗列了紫棠的三大罪桩:

罪名之一:不珍惜皇帝的御赐之物,随意转送他人;

罪名之二,她身为贵妃,不顾礼节,当众失仪;

罪名之三,藐视君王,咆哮后宫。

自降旨之日始,或者,自那天退出宫宴后,林贵妃便不曾为自己辩驳过半句话,更不曾向任何人求情哭诉,而是真的留在坤安宫,紧闭宫门,不再踏出宫门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