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便将朱标打发走了。 韩度走在外城大街上,脚步匆匆的往家里赶。 说来也是奇怪,韩度在现代的时候,那也是午夜觅食的动物,那里有十二点之前回家的时候? 可是来到这里之后,远离了灯红酒绿的喧嚣,他反而是更加的迷恋家了。一下职便想回家,哪怕是脑子里不想,两只脚也会潜意识的朝着家里走。 真是奇了怪了。 难道,人真的是犯贱的动物?都喜欢,牵着不走,打着倒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