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官员的休假制度较前代更完备,出现了一些固定的休假日,如岁首,端午,中秋等。另外,对官员的病假,事假,及探亲假均作了详细的规定。关于病假,明朝规定,养病超过三年这革职。关于事假,主要是婚丧之事,明朝规定:父母丧事给假三天,近亲丧失给假一天,婚假三天,以上这些事假均无须得到批准,是法定的假期。 除此之外,明代还有探亲假制度,官员任职三年后,每三年享受一次探亲假,每次一个月,途中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