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她来说谈恋爱,一定是以结婚为前提的。 而对于一个大一新生来说,提到婚姻为时过早了。 而另一方面是教授虽然现在没有教到她,但是却实实在在是法律系最年轻的教授,只要他会执教大四,那么早晚就会教到她。 到时候他还是她的老师。 难道她现在可以先跟教授谈恋爱,等到她大四的时候,教授成为她的老师后,他们再分手? 如果感情可以这样安排,跟过家家有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