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起没有告破的“诈骗案”的确很有意思,正常来讲,这么大的一笔金额,几次三番的取现,被向文彦堂叔发现的时间也不算晚,照理来说,钱款的去向应该并不难查到,包括对方所使用的诈骗手段,索要钱财的理由等等,向毅也不应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就忘了个一干二净,只要他能够提供出来一些对方的信息,就算不一定能保证在短时间之内就立刻破案,至少也不会这么一无所获。 除非,向毅所谓的不记得、说不清,是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