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他们打服。刘峰知道此时藏区还是农奴社会,虽沐浴佛光之下,却充满野蛮和黑暗,农奴没有丝毫人身权利,一切归农奴主所有,可以被任意打杀。他们不光要贡献出大部分的财产,还必须经常服劳役,稍有不慎就会沦为更加低下的奴隶。藏区的土地完全被地方政府、贵族、寺庙“三大领主”把持,以出租的方式分给农奴,此外他们垄断持盐、茶、铁器等生活物资,用来榨取藏民的财富。刘峰最为反感的就是这种利用宗教信仰变相剥削控制人民的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