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可借鉴和抄袭的合同,这类合同多是商务合同,由于生意不同,公司规模不同,借鉴成熟合同的空间较小。 如果是跨国合同,还有两国语言上的用词,还必须审核是否符合对方国家法律。一旦有一方对用词提出疑议,就必须进行修改或者说明,同时还要让另外一方接受修改和说明。 相对的,律师费却只有一百万,一百万在行内来说可以算是天价,但是曹云发誓,以后这种委托,五百万也不接。别说是孙雪衣,就是天王老子